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清远市关于增加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第2页

新增的三种门诊指定病种待遇标准主要依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规定的通知》(清人社〔2015〕287号)对门诊指定病种“第十五条门诊指定病种及门诊特殊病种的支付比例与住院支付比例一致”制订。

  二、主要内容

本通知共四部分,一是明确增加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肺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心脏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慢性心功能不全、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期)、慢性肾小球肾炎等6种病种纳入门诊特定病种管理范围;二是参照现行政策,制定了新增病种待遇标准;三是设置新增病种认定细化标准,并明确了申请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四是提出了新增病种的相关管理要求。

三、制定文件依据

1.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劳社函〔2006〕1446号)

2.《关于将癫痫等5种疾病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的通知》(粤劳社函〔2009〕422号)

3.《关于印发清远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规定的通知》(清人社〔2015〕287号)

4.《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2013年8月)

四、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市财政局、市卫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工商联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团体的意见,并在我局官方网站发布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五、部分重要条文依据(参考出处)及说明

(一)新增的6种(类)门诊特定病种的依据或参考出处。

1.《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劳社函〔2006〕1446号)提出,“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参考范围......三、慢性心功能不全......五、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

2.《关于将癫痫等5种疾病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的通知》(粤劳社函[2009]422号)中提出,“将癫痫、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等5种疾病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参考范围。”

相关推荐

百年鑫越人生终身寿险

¥ 3,000

2,172,686 份

在线投保
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

¥ 30

1,736,874 份

在线投保
汪星人意外医疗险

¥ 130

720,505 份

在线投保
复星联合超越保长期医疗保险(特需版)

¥ 272

491,227 份

在线投保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