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广东省铁路、公路、水利、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第4页

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范围。各类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施工项目,应按本通知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明确新参保的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缴费办法。在本通知实施前已先行探索将交通运输等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地区,在本通知实施后新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工伤保险缴费办法执行。

三、进一步明确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相关事项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管理,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参与项目施工的所有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分包合同关系进行规范管理,建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关系及其变化情况档案,作为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的凭据之一。施工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施工期内督促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对项目施工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工伤认定。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的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调查并认定为工伤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在办理工伤认定相关事项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以劳动合同作为审核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材料作为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证据材料。

相关推荐

  • 《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
    0阅读
  • 2月25日,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银保监会决定延长保险公司跨京津冀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有效期1年至2022年2月1日。...
    0阅读
  • 2月25日,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
    0阅读
  • 韦莱韬悦携手全球性指标保险公司利宝保险(LibertySpecialtyMarkets)于近日推出声誉危机保险。这一解决方案将帮助企业转移与声誉危机相关的财务风险,并提供一系列非保险类专业服务,包括人工智能(AI)支持的数据分析。...
    0阅读
  • 什么是人身风险?...
    0阅读
百年鑫越人生终身寿险

¥ 3,000

2,172,689 份

在线投保
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

¥ 30

1,736,881 份

在线投保
汪星人意外医疗险

¥ 130

720,505 份

在线投保
复星联合超越保长期医疗保险(特需版)

¥ 272

491,228 份

在线投保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