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9月1日起施行-第2页

为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十三)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十四)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三)、(四)、(五)、(六)、(七)款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第七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款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三章  提取条件

第八条  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及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八)至(十三)款所提住房公积金金额应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九条  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及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限制。

第十条  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可在贷款一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贷款本息。

相关推荐

  • 为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营。1月28日,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新北社区开展养老保险领取资格上门认证工作。...
    0阅读
  • 据成都市社保局微信公众号消息,从单位离职后如何办理个体缴费?缴纳社保费多久之后可以查询到社保权益记录?网友们关心的社保费问题,成都市社保局解答了。...
    0阅读
  • 26日,成都市医保局以抖音为平台,发起“医保邀您助力大运共享幸福美好生活”话题挑战赛。动员网友积极投稿,用镜头记录成都迎接大运会的崭新形象,推动形成体育涵养奋进精神,绘就全民健康生活蓝图。...
    0阅读
  • 实施“前后台分离、系统内制衡、一窗式服务”的综合柜员制,实现社保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一门引导、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在现有业务职责范围内,进行业务整合、流程再造、职能调整,实现一项业务一个窗口对外、一次...
    社保 社保 2021-1-19 14:54:35
    0阅读
  • 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近日,医保专职人员在府南街道开展了成都市青羊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医保系统治理宣传活动。...
    医疗保险 医保 2021-1-12 14:01:32
    0阅读
百年鑫越人生终身寿险

¥ 3,000

2,173,127 份

在线投保
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

¥ 30

1,738,014 份

在线投保
汪星人意外医疗险

¥ 130

720,608 份

在线投保
复星联合超越保长期医疗保险(特需版)

¥ 272

491,307 份

在线投保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