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为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统筹兼顾做好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大参保人员:
根据省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为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统筹兼顾做好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保人员因非直接结算而由个人垫付的2019年医疗费用和患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截止时间将原定“次年3月31日”临时调整至“2020年6月底”。
2、参加职工医保的自由职业人员(含养老退休医保顺延缴费人员)缴费时间延长至3月底,3月底之前未缴费的不影响待遇享受。
3、因社保卡状态不正常导致无法就医购药的,可电话联系信息管理科处理。
4、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可电话联系城乡居民医保科;办理单位职工医保和生育险种登记、暂停、注销等业务的,可通过大丰职工医保生育参保QQ群联系,QQ群号:374185644、1030975813。
5、办理或撤销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可电话联系异地就医科,或通过“我的盐城”APP、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或关注“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自助上传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明材料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6、医保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人员需变更定点就诊医院的,可电话联系医疗管理科。
7、其他近期有办理医疗保险业务需求的群众,可提前电话咨询相关服务窗口进行预约办理,非急需的,建议待疫情形势稳定后再择日前来办理。
咨询电话:
0515—82032659、82031058(职工医保科)
0515—82031726、82032836(城乡居民医保科)
0515—82032659、69862365(医疗管理科)
0515—82031776、82031826(基金结算科)
0515—69865010、69862365(审监稽查科)
0515—82030872(财务统计科)
0515—82031726、83929901(信息管理科)
0515—82031756、69862365(离休服务科)
0515—82031366、82032000(异地就医科)
盐城市大丰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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