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及《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规定,现就调整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工作通知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分中心、管理部: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及《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规定,现就调整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按照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唐公积金〔2019〕18号)、《关于规范人力资源类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事宜的通知》(唐公积金〔2019〕35号)和《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唐公积金〔2019〕46号)文件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缴存基数核定标准
1.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即2019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各单位缴存基数按照国家统计局下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文件要求执行。职工工资由6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202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2020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3.同一单位职工缴存基数的核定标准应一致。
(二)缴存基数上下限
1.上限不超过唐山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社平工资6288元的3倍,即18864元。按照最高缴存比例(即单位、个人各12%)计算,我市月缴存额上限为4528元。
相关推荐
-
记者从24日召开的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管理服务暨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该中心将通过办好拓宽投诉建议渠道、全面推进网上业务实行“电子签”等10件惠民实事,着力扩大公积金制度惠及面,落...公积金新闻 2021-2-26 11:30:280阅读
-
2月23日上午,公积金中心组织召开新进人员纪律规矩意识暨业务能力提升班开班仪式,对新进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和工作能力素质提出相应要求。...公积金新闻 2021-2-25 14:17:110阅读
-
为打破地域限制,满足职工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求,我市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已正式开通。昨日,对目前单位和职工关于“跨省通办”业务的集中疑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了解答。...公积金新闻 2021-2-25 13:59:030阅读
-
平时忙于工作没空“办事”,到了假日好不容易有空了,各大窗口单位也“歇业”了,怎么办?苏州公积金App一网通办,24小时在线办理公积金各项业务,让网上办理公积金业务“春节不打烊”。...公积金新闻 2021-2-24 14:40:450阅读
-
2月22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港分局颁发了西安市首张“一网通+公积金”营业执照。...公积金新闻 2021-2-23 11:55:33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