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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的通知

现将《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意见,请及时函告我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6月29日讯: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将《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意见,请及时函告我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

1总则

1.1为指导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信息化建设,依据《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

1.3本导则所指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包括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项目管理、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外包等工作。

1.4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应以缴存职工为中心,以便捷服务为导向,在保证资金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工作。

2基本要求

2.1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应满足规范性、实用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的要求。

2.2规范性。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应符合国家、地方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3实用性。公积金中心在系统建设中,应充分考虑未来五年业务发展,配置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实用的基础设施;在系统升级改造中,应注意保护既有投资成果,避免重复建设、过度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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