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之家鸿福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公司介绍
太平洋人寿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寿险”)成立于2001年11月,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旗下专业寿险子公司,总部设在上海,2010年9月公司注册资本为76亿元。...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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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之家鸿福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小康之家鸿福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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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太平洋人寿 | 保险类别: | 分红保险 |
适合收入: | -- | 适合家庭: | -- |
适合年龄: | 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 缴费期限: | -- |
缴费方式: | 见具体条款 | 保障期限: | 见具体条款 |
最低保额: | --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 | 首期保费: | -- |
小康之家鸿福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1、更高:返还收益高 终生享有生存金两年一返,给付比例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比例高。 2、更快:祝寿还本快 自61周岁开始,可每五年领取一次祝寿金,单次祝寿金为应缴保费总额的18%,最多可领取6次,累计可获应缴保费总额的108%。 3、更强:保障功能强 终身拥有身故保障,助您抵御未知的人生风险。 4、更多:分红复利多 每期的生存金、祝寿金和红利分别进入账户后,每年按各自确定的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让您足不出户坐享持续不断的丰厚汇报。 5、更全:贴心关怀全 贴心关怀设计,您一旦成功投保本产品,即刻获得包括等待期特免、减额缴清、保单质押贷款等各项功能的全面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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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之家鸿福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生存给付 1、若被保险人生存,自本合同第2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本公司每2周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2、若被保险人生存,自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起,每5周年按应缴纳保险费总和的18%给付一次祝寿金,直至被保险人生存至86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身故保障 1、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身故,返还已缴保费(不计利息,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年满18岁后因意外伤害身故,按下列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2)已缴纳保险费的108%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3)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年满18岁后因意外伤害以外原因身故,按下列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2)已缴纳保险费的108%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3)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红利 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分配给投保人。 生存保险金、祝寿金和红利未领取 1、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留存于公司帐户,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2、红利留存于公司帐户,按公司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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