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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吉祥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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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吉祥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公司介绍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众人寿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人寿)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一家综合性人寿保险公司。企业性质为全国性、股份制寿险公司。作为综合性人寿保险公司,公司可经营一切人身险险种(含各种法定保险)。合众人寿率行业之先提出了“合众保险·理赔不难”的服务举措,为其在行业内外赢得了广泛赞誉...查看详细>>

合众吉祥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合众吉祥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发行公司: 合众人寿 保险类别: 分红保险
适合收入: -- 适合家庭: --
适合年龄: 28天至55周岁 缴费期限: --
缴费方式: 见具体条款 保障期限: 见具体条款
最低保额: -- 联系电话: --
保险金额: -- 首期保费: --

合众吉祥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交费灵活,长短结合 固定收益,还本付息  年年分红,累积生息  老少皆宜,少儿更优 

合众吉祥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身故保障 (1)被保险人于保险责任开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 (2)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险责任开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已交保险费的11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3)年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险责任开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保障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红利及红利分配: 本主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我们确定本主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每年度我们会向投保人寄送一次分红业绩报告。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红利用来增加您保单的现金价值,该红利以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按年复利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 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您有权变更红利领取方式。变更后的红利领取方式将于下一保单周年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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