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介绍
中国人寿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282.65亿元人民币。作为《财富》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保险市场领导者的地位,被誉为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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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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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中国人寿 | 保险类别: | 保障保险 |
适合收入: | -- | 适合家庭: | -- |
适合年龄: | 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 缴费期限: | -- |
缴费方式: | 趸缴, 半年缴, 年缴, 10年缴, 20年缴 | 保障期限: | 到终身 |
最低保额: | --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 | 首期保费: | -- |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重疾保险金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 身故保险金 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终身保障 交费有期限,保障无限期,一旦拥有,一生呵护。 保单借款 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取借款。 投保范围 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 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交费方式 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交付方式为分期交付的,交费期间为十年和二十年两种,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半年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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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示例 王先生,30岁,投保10万元康宁终身,选择20年交费,年交保费870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获保障的二十种重大疾病 一、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 三、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六、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七、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八、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九、双目失明——永久性不可逆 十、瘫痪——永久完全 十一、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十二、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十三、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十四、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十五、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十六、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十七、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十八、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十九、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二十、严重重症肌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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