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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人生”养老两全(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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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人生”养老两全(分红型)-公司介绍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交银康联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交通银行控股的中外合资保险机构,前身为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康联”),成立于2000年6月16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国务院批准,交通银行于2010年初收购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所持中保康联的全部股份,并于2010年1月28日正式更名为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康联”)。目前,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持股...查看详细>>

“金色人生”养老两全(分红型)-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金色人生”养老两全(分红型)
发行公司: 交银康联 保险类别: 养老保险
适合收入: -- 适合家庭: --
适合年龄: -- 缴费期限: --
缴费方式: 见具体条款 保障期限: 见具体条款
最低保额: -- 联系电话: --
保险金额: -- 首期保费: --

“金色人生”养老两全(分红型)-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保证年金,倍感安心 领取年龄,自我选择 生命价值,逐年递增 豁免保费,彰显人性 红利分配,抵御通涨

“金色人生”养老两全(分红型)-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1) 保险责任 年 金:被保险人在年金给付开始日及以后的各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给付年金。本公司对年金所负的保险金给付责任,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领取了该期年金后自动终止。 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年金给付开始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等于所交保险费以年复利5%累积至身故保单年度末的金额,所交保险费以按给付当时保险金额及被保险人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为准计算。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金给付开始日后身故,身故保险金等于自身故之日起至本合同期满时所有未领取的年金的总和。 豁免保险费:在本合同交费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界定的全残,本公司自其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豁免主合同保险费。保险费豁免期间,本公司不接受任何保险利益变更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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