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富赢家”理财计划-公司介绍
海康人寿 | 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于2002年5月各出资50%组建,2003年5月正式获得营业执照,在中国开展寿险业务。海康保险总部位于上海,目前注册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迄今已在北京、江苏、山东、浙江和广东建立了省级分公司。 ...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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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富赢家”理财计划-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创富赢家”理财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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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海康人寿 | 保险类别: | 养老保险 |
适合收入: | -- | 适合家庭: | -- |
适合年龄: | -- | 缴费期限: | -- |
缴费方式: | 见具体条款 | 保障期限: | 见具体条款 |
最低保额: | --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 | 首期保费: | -- |
“创富赢家”理财计划-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创富理财 高保底,高收益 前10年最低保证年利率2.5%,10年后保证不低于一年定期存款税前利率+0.1%与2.5%之较小值,实际以当月公布的结算利率为准。 奖励多,增值快 前10年,每年额外奖励所缴保费扣除累积已领取个人帐户价值后的0.5%为持续奖金,直接计入个人帐户,复利累积。 创富养老 双保障,更安心 年满65周岁且保单持有满10年后,可转换养老金;同时可获得当时帐户价值的3.5%的祝寿金用于转换年金。 创富保障 祝寿金,添欣喜 身故保障给付为身故时个人帐户价值的1.05倍和已缴保费扣除已领取个人帐户价值的余额之较大者。 10年内,不限医院等级、不限意外发生地、不限次数意外医疗保障,每次意外伤害的最高给付,以已缴保费扣除累积已领取个人帐户价值后的10%为限,累积给付以已缴保费扣除累积已领取个人帐户价值后的两倍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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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富赢家”理财计划-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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