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公司介绍
长生人寿 | 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英文名:Nissay-Greatwall Life Insurance Co., Ltd. 原名:广电日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是中国首家获准开业的中日合资寿险公司。公司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日本生命保险相互会社共同合资经营,注册资本金13亿元人民币(中外双方各占股50%)。目前公司主要在长三角地区开展各类个人和团体保险业务。随着业务的发展和营业区域的扩大,公司正加快向全国性经营的寿险公司迈进。 ...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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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瑞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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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长生人寿 | 保险类别: | 分红保险 |
适合收入: | -- | 适合家庭: | -- |
适合年龄: | 30天至60周岁人士均可投保 | 缴费期限: | -- |
缴费方式: | 见具体条款 | 保障期限: | 见具体条款 |
最低保额: | --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 | 首期保费: | -- |
瑞丰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双重保障,兼有保障和理财功能,满足人生各个阶段的财务规划 多种周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个性化的保险期限,特有88岁保障,保障更长久 灵活搭配,可以附加本公司多种险种保障,组成完善的保障组合 分享红利,客户可根据公司每年经营情况参与红利分配,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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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满期日,本公司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有权参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盈余分配,分红是非保证的。本公司在符合保险监管机关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在每一保险单年度末,若本合同有效,并且本公司已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红利在保险单周年日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选择下列任何一种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本合同效力中止或终止时,保留在本公司的红利本息一次付清。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按本公司的规定书面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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