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如意110两全保险-公司介绍
国泰保险 | 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与台湾地区国泰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双方各持有50%的股权, 注册资本金8亿元人民币。公司开业伊始就创造了一系列的“第一”:是第一家海峡两岸合资寿险公司,是台湾地区第一家进入 祖国大陆市场并正式获得营业资格的金融企业,也是去年12月11日我国取消外资/合资寿险公司经营地域限制,并开放团险市场 之后,第一家获准设立的合资寿险公司。国泰人寿是祖国大陆保险业第一...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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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如意110两全保险-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国泰如意110两全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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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国泰保险 | 保险类别: | 两全保险 |
适合收入: | -- | 适合家庭: | -- |
适合年龄: | -- | 缴费期限: | -- |
缴费方式: | 见具体条款 | 保障期限: | 见具体条款 |
最低保额: | --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 | 首期保费: | -- |
国泰如意110两全保险-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1、基本110险种 2、满期领回1倍保额,不会大于所交保费,用利息购买保险。 3、满期金可当退休金、购屋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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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如意110两全保险-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1倍保险金额。 退还未到期保费: 于交费期间内身故,另加计按日数比例计算当期已交付之未到期保险费。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且于交费期间届满时仍生存者,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即行终止。 生命末期保险金: 以当年度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十(最高以人民币十万元为限)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保单上所载保险金额及其相关之保险费及现金价值等皆按比例降低。 投保实例: 王太太35周岁,购买如意110两全保险,保额为20万元,选择20年交费,年交保费为8920元。 王太太在55周岁以前有20万的身故保障,55周岁时可领回20万当退休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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