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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美好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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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美好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公司介绍

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保险 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与台湾地区国泰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双方各持有50%的股权, 注册资本金8亿元人民币。公司开业伊始就创造了一系列的“第一”:是第一家海峡两岸合资寿险公司,是台湾地区第一家进入 祖国大陆市场并正式获得营业资格的金融企业,也是去年12月11日我国取消外资/合资寿险公司经营地域限制,并开放团险市场 之后,第一家获准设立的合资寿险公司。国泰人寿是祖国大陆保险业第一...查看详细>>

国泰美好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国泰美好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发行公司: 国泰保险 保险类别: 健康保险
适合收入: -- 适合家庭: --
适合年龄: 出生满30天-60周岁 缴费期限: --
缴费方式: 10年缴, 15年缴, 20年缴 保障期限: 到70周岁
最低保额: -- 联系电话: --
保险金额: -- 首期保费: --

国泰美好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一)集身故、满期、重疾保障于一体 (二)涵盖疾病种类广,健康顾虑可消除 (三)满期可领保险金,晚年生活有保障 (四)发生重大疾病时,豁免续期保险费 (五)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获得红利分配 

国泰美好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导致第一级残疾的,按主合同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给付,合同终止。  二、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的,按住合同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给付,合同终止。  三、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日起持续有效九十日以后或自复效日起,经诊断确定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时,按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自诊断确定初次罹患重大疾病之日起,投保人免交主合同(不含其他附加合同)的续期保险费。  32种重大疾病保障 1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需开胸手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需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 瘫痪——永久完全 16 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 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 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 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 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 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26 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27 肌营养不良症 28 多发性硬化症 29 脊髓灰质炎 30 严重心肌病 31 重度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I型) 32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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