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B款)-公司介绍
海康人寿 | 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于2002年5月各出资50%组建,2003年5月正式获得营业执照,在中国开展寿险业务。海康保险总部位于上海,目前注册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迄今已在北京、江苏、山东、浙江和广东建立了省级分公司。 ...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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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B款)-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卓越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B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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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海康人寿 | 保险类别: | 两全保险 |
适合收入: | -- | 适合家庭: | -- |
适合年龄: | 30天——60周岁 | 缴费期限: | -- |
缴费方式: | 30年缴 | 保障期限: | 30年 |
最低保额: | --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 | 首期保费: | -- |
「卓越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B款)-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缴费灵活,方便自主 保额自选,灵活可变 专家理财,投资保底 灵活变现,满足需求 持续奖金,提升收益 单独账户,费用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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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B款)-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与保险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全残,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与保险金额之和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的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 持续奖金 若投保人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缴清前五个缴费年度的期缴保险费; 2.累计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不超过累计趸缴额外保险费和累计已领取的持续奖金二项之和; 则自第六个缴费年度起,若投保人缴清应缴期缴保险费,我们将按该期缴保险费的2%作为持续奖金计入个人账户。 满期保险金 若本合同持续有效至满期日,且被保险人仍生存,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满期时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予生存金受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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