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
对于每次住院在约定范围(同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的床位费,药品费以及其他费用,我们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上述各项费用,在扣除被保险人已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按照余额的95%分项给付保险金。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我们按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在约定范围内的上述各项费用的65%分项给付保险金。各项保险金的限额见下表。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我们仅对被保险人累计住院180天内发生的上述各项费用承担保险责任。 项目 给付金额 床位费 10% 药品费 45% 其他费用 45%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我们仅对被保险人累计住院180天内发生的上述各项费用承担保险责任。 投保示例 险种 保障档次 保障期 交费期 年交保费(元) 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社保款) 2 1年 1年 388 王先生,今年32岁,是市内某事业单位的科长,同时也是家庭的支柱,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同时王太太也给王先生购买了中新大东方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社保款)。 保障方案: 王先生可享有如下利益: 无论意外或是疾病住院治疗,在约定范围内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床位费、药品费、其他费用)扣除获得补偿后的各项费用的余额可分项报销95%。 假设王先生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病住院治疗,实际发生的总医疗费用30,000元,其中床位费3,500元,药品费15,000元,其他费用11,500元。社会医疗保险给王先生报销床位费2,450元,药品费10,500元,其他费用8,050元。现在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按保险合同应报销金额为: (3500-2450)*95% + (15000-10500)*95% + (11500-8050)*95% = 85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