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公司介绍
生命人寿 |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国际化大型股份制专业寿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成立于2001年12月28日,总部设在深圳。股东由首钢总公司、大连实德、东京海上日动等多家国内外资金雄厚的企业构成。公司以特色经营、特色发展、建立特色生命为经营思想,肩负“携手提升生命价值”的企业使命,秉持“内诚于心,外信于行”的核心价值观,奉行“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经营理念,倡导求新、求变、求发展的经营作风。 ...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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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团体员工福利保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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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生命人寿 | 保险类别: | 保障保险 |
适合收入: | -- | 适合家庭: | -- |
适合年龄: | -- | 缴费期限: | -- |
缴费方式: | 见具体条款 | 保障期限: | 见具体条款 |
最低保额: | --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 | 首期保费: | -- |
团体员工福利保障计划-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据中国卫生部《2006年全国卫生事业发展状况统计公报》中统计:2006年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128.7元。近5年,医院门诊医疗费用每年的增长幅度基本保持在9%左右,高昂的医疗费用已成为个人和企业共同的负担。 关注员工健康,减轻员工负担,给员工一个安心的工作环境,是企业人才战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产品特色: 门诊赔付,人性关怀 疾病意外,双重保障 选择灵活,组合方便 个性费率,公平合理 区分社保,合理赔付 客户服务,优质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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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员工福利保障计划-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续保不受此限)因疾病,在医院进行门诊或急诊治疗,本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约定的免赔额、给付比例以及给付限额给付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日免赔额可选择0、50、100、150、200、350、400、450、500元;日限额可选择100、200、250、300、400和500元;给付比例可选择50%、55%、60%、65%、70%、75%、80%、85%、90%、95%和100%。 若被保险人参加社保大额门急诊保障还可选择年免赔额方式。 在一个保险年度中,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的给付金额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释义:医疗费用是指被保险人在门诊急诊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符合被保险人住所地的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在扣除了被保险人从政府、社会福利机构或任何医疗保险给付中获得的一切补偿、赔偿后的剩余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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