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永享团体年金保险-公司介绍
生命人寿 |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国际化大型股份制专业寿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成立于2001年12月28日,总部设在深圳。股东由首钢总公司、大连实德、东京海上日动等多家国内外资金雄厚的企业构成。公司以特色经营、特色发展、建立特色生命为经营思想,肩负“携手提升生命价值”的企业使命,秉持“内诚于心,外信于行”的核心价值观,奉行“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经营理念,倡导求新、求变、求发展的经营作风。 ...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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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永享团体年金保险-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生命永享团体年金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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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生命人寿 | 保险类别: | 养老保险 |
适合收入: | -- | 适合家庭: | -- |
适合年龄: | 30天至90周岁 | 缴费期限: | -- |
缴费方式: | 趸缴 | 保障期限: | 见具体条款 |
最低保额: | --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 | 首期保费: | -- |
生命永享团体年金保险-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城市化进程加快,征地拆迁项目增多。“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赖以生存的土地没有了,失地农民问题有待合理解决。 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众多企事业单位选择转制、兼并重组。部分职工下岗,退休待遇降低,生活水平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和谐社会,和谐发展。生命人寿适时推出《生命永享团体年金保险》,旨在帮助政府和企业保障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产品特色: ●一次缴费,终身关怀 ●即交即领,更显贴心 ●固定领取,安全可靠 ●领取灵活,方式多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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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永享团体年金保险-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身故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含当天)前身故,本公司将按该被保险人身故当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年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本公司按照投保人选择并载明于保险单上的年金给付方式给付年金。 可选年金给付方式:终身领取、保证十年终身领取; 可选年金领取方式:年领、月领。 个人账户释义:投保人缴纳的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费,在扣除管理费后计入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个人账户,按照投保时约定的累积利率计息。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年金后,其个人账户将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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