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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三星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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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三星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介绍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公司中航三星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命保险株式会社共同出资设立的国内第一家中韩合资寿险公司,中航三星人寿把三星生命丰富的寿险从业经验和中国的国情充分地结合在一起,建立先进完善的业务体系。于2005年5月2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 ...查看详细>>

中航三星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中航三星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发行公司: 中航三星 保险类别: 健康保险
适合收入: -- 适合家庭: --
适合年龄: 18周岁~50周岁 缴费期限: --
缴费方式: 见具体条款 保障期限: 15年, 20年, 30年, 到终身
最低保额: -- 联系电话: --
保险金额: -- 首期保费: --

中航三星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多种疾病 全面守卫    终身保障 一生无忧 保费低廉 交费灵活    自主选择 承保广泛

中航三星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附加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附加保险合同生效日(对于恢复效力的合同,则为最后一次效力恢复日)起90日后初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附加保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附加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保险合同终止。但因附加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导致重大疾病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变更为原基本保险金额减去附加保险合同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自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主合同各项权利义务按照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核算。 本公司按附加保险合同约定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以附加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注  1:若被保险人于附加保险合同生效日(或效力恢复日)起90日内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附加保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附加保险合同终止。 2:重大疾病种类共25种: 22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荐的疾病: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瘫痪——永久完全;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65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前);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65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前);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3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荐范围以外的疾病:严重多发性硬化;严重肌营养不良症;去皮质综合征(植物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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