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防癌终身健康保险-公司介绍
太平洋人寿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寿险”)成立于2001年11月,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旗下专业寿险子公司,总部设在上海,2010年9月公司注册资本为76亿元。...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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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防癌终身健康保险-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附加防癌终身健康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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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太平洋人寿 | 保险类别: | 健康保险 |
适合收入: | |3万以下|3-5万|5-10万|10-20万|20-30万|30-50万|50万以上 | 适合家庭: | |单身未婚|丁客家庭|两口之家|三口之家 |
适合年龄: | |少儿险|20岁以下|20-30|30-40|40-50|50以上 | 缴费期限: | 0 |
缴费方式: | 年缴 | 保障期限: | 见具体条款 |
最低保额: | 0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1 | 首期保费: | 0 |
附加防癌终身健康保险-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国内第一份终身防癌附加保险保费低廉,身故返还,用利息买保险癌症保障项目更丰富,包括"癌症医疗金""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癌症手术医疗保险金""癌症出院疗养保险金""癌症门诊放疗保险金"五项癌症给付,更贴近治疗方案不许费用单据0-60岁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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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防癌终身健康保险-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癌症医疗保险金:????(1)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初次患“癌症”,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癌症医疗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2)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癌症医疗保险金”。给堆以一次为限。以10万保额为例(1)1万+返还保费(2)10万二、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必须住院接受住院治疗,本公司依其实际住院日数每日按保险金额的1%给付“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以90天为限。100元×90(每次住院限额)三、癌症手术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必须住院接受手术治疗,每次手术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癌症手术医疗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以一次为限,且同一部位癌症的给付以二次为限。2万×2(同一部分限额)四、癌症出院疗养保险金:????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出院后,本公司依其实际住院日数每日按保险金额的0.5.%给付“癌症出院疗养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以60天为限。50×60(每次住院限额)五、癌症门诊放疗保险金:????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出院后,又因同一部位“癌症”必须接受门诊放射线治疗,每次门诊放疗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0.5%给付“癌症门诊放疗保险金”。但每日的给付以一次为限,且同一部分“癌症”的给付以十次为限。50元×10(同一部分限额)六、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返还保费??七、免交保险费:????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自确诊之日起免本附加合同余下各期的保险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豁免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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