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保险(C)-公司介绍
太平洋人寿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寿险”)成立于2001年11月,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旗下专业寿险子公司,总部设在上海,2010年9月公司注册资本为76亿元。...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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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保险(C)-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保险(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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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太平洋人寿 | 保险类别: | 保障保险 |
适合收入: | |3万以下|3-5万|5-10万|10-20万|20-30万|30-50万|50万以上 | 适合家庭: | |单身未婚|丁客家庭|两口之家|三口之家 |
适合年龄: | |少儿险|20岁以下|20-30|30-40|40-50|50以上 | 缴费期限: | 0 |
缴费方式: | 年缴 | 保障期限: | 见具体条款 |
最低保额: | 0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1 | 首期保费: | 0 |
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保险(C)-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本计划提供被保险人约定期间内身故保障、期满生存给付以及特定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后的家庭保障。身故保障,用以延续未尽责任疾病身故保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我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可获得保险金额的5倍的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身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可获得保险金额5倍的身故保险金。家庭保障金,用以弥补收入损失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者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受益人可以从被保险人身故后的下一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每年按保险金额领取家庭保障金,直至保险期满前一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如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内身故,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后,不再给付家庭保障金。生存保险金,陪伴你享受美好人生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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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保险(C)-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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