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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盛世·长顺安全保险(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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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盛世·长顺安全保险(B)-公司介绍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人寿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寿险”)成立于2001年11月,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旗下专业寿险子公司,总部设在上海,2010年9月公司注册资本为76亿元。...查看详细>>

太平盛世·长顺安全保险(B)-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太平盛世·长顺安全保险(B)
发行公司: 太平洋人寿 保险类别: 保障保险
适合收入: 3万以下|3-5万|5-10万|10-20万|20-30万|30-50万|50万以上 适合家庭: 单身未婚|丁客家庭|两口之家|三口之家
适合年龄: 少儿险|20岁以下|20-30|30-40|40-50|50以上 缴费期限: 0
缴费方式: 趸缴, 5年缴, 10年缴, 20年缴 保障期限: 见具体条款
最低保额: 0 联系电话: 95500
保险金额: 1 首期保费: 0

太平盛世·长顺安全保险(B)-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太平盛世·长顺安全保险(B)-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一、意外伤害身故保障:????被保险人16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25%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16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至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被保险人70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及以后因交通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二、意外伤害残疾保障:????(一)被保险人在16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前因意外伤害所致残疾,保险人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规定的残疾保险金的25%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16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至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前因意外伤害所致残疾,或被保险人70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及以后因交通意外伤害所致残疾,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残疾保险金。????(二)如被保险人意外伤害残疾后,治疗未结束,按意外伤害发生起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保险金。????(三)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及以上身体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四)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所致残疾,保险人均分别给付保险金,但每一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金额以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为限。????(五)以上身故给付和残疾给付互不冲减,但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致残疾后,180天内又因同一原因身故,则意外伤害身故给付中必须扣减已支付的本次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本保险为终身保险,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到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出生90天内投保的,保险责任自其出生90天后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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