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恒泰养老保证年金保险-公司介绍
泰康人寿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1996年8月2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在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陈东升为核心的专业化、国际化的管理团队领导下,因市而兴,因势而变,成长为一家以人寿保险为核心,拥有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养老社区和健康保险等全产业链寿险服务的全国性大型保险公司。...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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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恒泰养老保证年金保险-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泰康恒泰养老保证年金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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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泰康人寿 | 保险类别: | 养老保险 |
适合收入: | -- | 适合家庭: | -- |
适合年龄: | 18周岁至60周岁 | 缴费期限: | -- |
缴费方式: | 趸缴, 年缴, 3年缴, 5年缴, 10年缴, 15年缴, 20年缴, 见具体条款 | 保障期限: | 见具体条款 |
最低保额: | --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 | 首期保费: | -- |
泰康恒泰养老保证年金保险-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 养老年金无论被保险人是否生存,只要领取开始,保证领取二十年 · 月领方式满足广大客户的养老需求心理 · 保全本金收益,放心规划养老 · 缴费期间及领取年龄多样选择,灵活满足客户的养老规划需求 · 费率不分男女,保险责任简明易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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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恒泰养老保证年金保险-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 身故给付 在合同约定的领取养老金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个金额取大: 1)被保险人已经缴纳的本合同保险费无息累计之和。 2)被保险人身故日的本合同保证现金价值。 · 生存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养老金领取日,本公司将每月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一向被保险人 给付年金,无论被保险人生存或者身故,保证支付20年。20年给付期满,本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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