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附加花样年华女性健康保险-公司介绍
泰康人寿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1996年8月2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在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陈东升为核心的专业化、国际化的管理团队领导下,因市而兴,因势而变,成长为一家以人寿保险为核心,拥有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养老社区和健康保险等全产业链寿险服务的全国性大型保险公司。...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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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附加花样年华女性健康保险-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泰康人寿附加花样年华女性健康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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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泰康人寿 | 保险类别: | 女性保险 |
适合收入: | -- | 适合家庭: | 单身未婚|丁客家庭|两口之家|三口之家 |
适合年龄: | 见具体条款 | 缴费期限: | 0 |
缴费方式: | 见具体条款 | 保障期限: | 见具体条款 |
最低保额: | 0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1 | 首期保费: | 0 |
泰康人寿附加花样年华女性健康保险-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泰康附加花样年华女性健康保险覆盖多种疾病及身故保障,给予女性以特别的呵护和全面的关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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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附加花样年华女性健康保险-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意外整容植皮手术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遭受意外伤害时烧伤,需接受意外整容植皮手术治疗,本公司按其实际手术费用给付意外整容植皮手术保险金; 女性原位癌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内,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明的“女性原位癌”, 本公司无息退还该保单年度所缴保费,本附加合同终止;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含)后,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明的“女性原位癌”,且确诊三十日后仍生存,本公司按保单所载保险金额的10%给付女性原位癌保险金; 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内,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明的“女性重大疾病”,本公司无息退还该保单年度所缴保费,本附加合同终止;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明的 “女性重大疾病”,且确诊三十日后仍生存,本公司按保单上所载保险金额给付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期间内累计所缴的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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