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如意年年保险(分红型)-公司介绍
民生人寿 |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保险”) 2003年正式开业,注册资本60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和资金运用业务。民生保险以“创造受人尊敬的公司”为企业愿景,以“为民生服务”为企业使命,坚持内涵式可持续发展之路,为广大民众提供真诚体贴、专业全面的风险保障服务。...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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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如意年年保险(分红型)-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民生如意年年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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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民生人寿 | 保险类别: | 分红保险 |
适合收入: | -- | 适合家庭: | -- |
适合年龄: | A计划: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含60周岁);B计划:出生满28天至50周岁(含50周岁) | 缴费期限: | -- |
缴费方式: | 趸缴, 5年缴, 10年缴, 15年缴, 20年缴 | 保障期限: | 见具体条款 |
最低保额: | --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 | 首期保费: | -- |
民生如意年年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年年获收益,交费时间短; 身价达三倍,期满全返还; 额外有分红,投资又养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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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如意年年保险(分红型)-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本公司按累计所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单红利: 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您可轻松享受专业理财,还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或抵交保费。 保单借款: 在保单有效期内,现金价值的80%可以以贷款形式取出,解燃眉之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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