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公司介绍
民生人寿 |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保险”) 2003年正式开业,注册资本60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和资金运用业务。民生保险以“创造受人尊敬的公司”为企业愿景,以“为民生服务”为企业使命,坚持内涵式可持续发展之路,为广大民众提供真诚体贴、专业全面的风险保障服务。...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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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民生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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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民生人寿 | 保险类别: | 少儿保险 |
适合收入: | -- | 适合家庭: | -- |
适合年龄: | 出生满28天-11周岁 | 缴费期限: | -- |
缴费方式: | 见具体条款 | 保障期限: | 见具体条款 |
最低保额: | --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 | 首期保费: | -- |
民生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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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高中教育金: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十五、十六、十七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分别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 合同保险金额的30%、35%、40%给付初中教育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高中教育金前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每次实际交付保险费的年复利累积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每次保险费累积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次保费×(1+2.5%)当次保险费经过年数 2、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高中教育金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剩余保险期间内未领取的高中教育金之和,本附加合同终止。 保单红利: 在合同有效期内且被保险人未开始领取教育金之前,本公司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您可以任意选择红利领取方式: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或抵交保险费,轻松享受专业理财。 保单借款: 在保单有效期内,现金价值的80%可以以贷款形式取出,解燃眉之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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