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安康团体一年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介绍
长城人寿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人寿”)是一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长城人寿志存高远、经营稳健,以“打造服务最好的保险品牌”为目标,倡导“让服务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适合的保险产品和便捷的服务,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成长空间。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截止2012年底,长城人寿已设立北京、四川、山东、湖北、青岛、河南、河北、江苏、天津、广东、湖南、安...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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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安康团体一年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长城安康团体一年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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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长城人寿 | 保险类别: | 健康保险 |
适合收入: | -- | 适合家庭: | -- |
适合年龄: | -- | 缴费期限: | -- |
缴费方式: | 见具体条款 | 保障期限: | 1年 |
最低保额: | --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 | 首期保费: | -- |
长城安康团体一年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保费低廉,单独承保; 保险期限短,适合团体短期投保需求; 含盖22种重大疾病,保障周全; 配偶、子女可作为附属被保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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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安康团体一年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后(续保从续保生效日起)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合同所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除续保外,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含三十日)初次发生本合同所附“重大疾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费,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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