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永宁康顺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计划-公司介绍
光大永明 |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由中国光大集团和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团联合组建,是中国北方第一家合资寿险公司。为了实现更快的发展,2010年7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光大永明人寿完成了股权结构变更,现有股东包括中国光大集团(50%)、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团(24.99%)、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12.505%)和鞍山钢铁集团公司(12.505%),光大永明人寿转制为由中国光大集团控股的中资寿险公司。...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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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永宁康顺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计划-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光大永明永宁康顺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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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光大永明 | 保险类别: | 意外保险 |
适合收入: | -- | 适合家庭: | -- |
适合年龄: | 50-75周岁 | 缴费期限: | -- |
缴费方式: | 趸缴 | 保障期限: | 1年 |
最低保额: | --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 | 首期保费: | -- |
光大永明永宁康顺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计划-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专为老年人设计的意外险 特别提供意外骨折保障 保障高,提供特定意外事故两倍和三倍给付 低廉保费,高额保障 两个保障档次,任您选择 无需体检,简便快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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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永宁康顺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计划-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外骨折保险金 因意外导致骨折,根据骨折程度按比例给付骨折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因意外且在180天内经医院治疗,对实际医疗费用100元以上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身故(高残)保险金 特定意外事故 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陆路或水路交通工具,或在学校、医院发生火警时,因意外且180天内身故(高残),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 以乘客身份搭乘航空交通工具,因意外且180天内身故(高残),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 其他意外事故 180天内因其他意外事故导致身故(高残),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高残)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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