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附加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介绍
光大永明 |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由中国光大集团和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团联合组建,是中国北方第一家合资寿险公司。为了实现更快的发展,2010年7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光大永明人寿完成了股权结构变更,现有股东包括中国光大集团(50%)、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团(24.99%)、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12.505%)和鞍山钢铁集团公司(12.505%),光大永明人寿转制为由中国光大集团控股的中资寿险公司。...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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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附加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光大永明附加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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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光大永明 | 保险类别: | 意外保险 |
适合收入: | -- | 适合家庭: | -- |
适合年龄: | 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 缴费期限: | -- |
缴费方式: | 见具体条款 | 保障期限: | 1年 |
最低保额: | --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 | 首期保费: | -- |
光大永明附加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提供周全的意外身故、残疾、烧伤、重要器官切除、两倍给付及三倍给付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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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附加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身故保险金 180天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残疾保险金 180天内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按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烧伤保险金 因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按比例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 重要器官切除保险金 因意外事故而造成重要器官切除(一侧肺叶切除、一半及以上肝切除、一个及以上肾脏切除或小肠三分之二以上切除),按保险金额的50%给付重要器官切除保险金(只给付一次)。 两倍给付保险金(投保年龄超过17周岁) 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陆路或水路交通工具时,或在学校或医院发生火警时,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伤或重要器官切除,按应给付金额的两倍给付。 三倍给付保险金(投保年龄超过17周岁) 以乘客身份搭乘航空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伤或重要器官切除,按应给付金额的三倍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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