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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联保险公估因虚列工资费用财务数据失实 被罚5000元

2022年8月1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辽宁东联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管人员,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规定,责令辽宁东联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罚款。

2022年8月1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辽宁东联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管人员,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规定,责令辽宁东联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罚款。

辽宁东联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10-16,法定代表人为韩智朗,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7号,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经营项目: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辽宁东联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规定:

保险公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的;(二)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的;(三)拒绝、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辽宁东联保险公估因虚列工资费用财务数据失实 被罚5000元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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