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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华欣保险销售鄂州营业部因委托未通过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被罚6000元

2022年8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湖北新华欣保险销售有限公司鄂州营业部夏福应因委托未通过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规定,对湖北新华欣保险销售有限公司鄂州营业部予以警告并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湖北新华欣保险销售有限公司鄂州营业部夏福应因委托未通过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规定,对湖北新华欣保险销售有限公司鄂州营业部予以警告并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夏福应予以警告并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湖北新华欣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总部于2012年2月从武汉迁至襄阳市,是一家从事人寿、财产保险等金融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多元化专业销售机构。公司作为总部企业落户襄阳,以“立足襄阳,辐射湖北,放眼全国,携手世界”的发展方向在湖北稳健发展。目前新华欣代理人已有一万多名,年营业额近十亿元,年上缴税近三千万元。

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规定:

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委托或者聘任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或者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湖北新华欣保险销售鄂州营业部因委托未通过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被罚6000元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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