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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人寿保险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被罚1万元

2022年8月2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因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2022年8月2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因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发展成为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公司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两地上市公司。 中国平安的企业使命是:对股东负责,稳定回报,资产增值;对客户负责,服务至上,诚信保障;对员工负责,生涯规划,安居乐业;对社会负责,回馈社会,建设国家。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银行保险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变造许可证;

(二)未按规定新领、换领、缴回许可证;

(三)损坏许可证;

(四)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五)遗失许可证未按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

(六)未按规定公示许可证、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主要负责人;

(七)新领、换领许可证等未按规定进行公告;

(八)新领、换领许可证后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换领营业执照。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被罚1万元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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