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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财险济南中支谢洪胜因列支报销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 被罚款4万元

2023年2月2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心支公司因通过“业务及管理费-业务宣传费-常规宣传费”列支报销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

2023年2月2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心支公司因通过“业务及管理费-业务宣传费-常规宣传费”列支报销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心支公司车商一部经理的谢洪胜对此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谢洪胜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是国内唯一一家资产过万亿的保险集团,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属国有大型金融保险企业,总部设在北京,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集团下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保险职业学院等多家公司和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国寿财险济南中支谢洪胜因列支报销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 被罚款4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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