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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被罚10万元 涉及编制虚假资料

2023年3月2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时任和谐健康武汉中支业务部经理李琨对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时任和谐健康湖北分公司银邮部经理李晓对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

2023年3月2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时任和谐健康武汉中支业务部经理李琨对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时任和谐健康湖北分公司银邮部经理李晓对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和谐健康湖北分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李晓、李琨分别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德行定取舍,以能力定职位,以贡献定薪酬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专业健康险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目前在专业健康险公司中名列前茅。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秉承了安邦特色企业文化,构建刚柔并济的“和谐文化”;我们坚持“凭借智慧,遵从规律;随需而变,马上就办;简单高效,团队合作;互联支持,共赢未来”的经营理念;我们坚持“客户增值、员工增值、股东增值”的价值观;我们坚持“阳光做事,快乐做人”的行为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被罚10万元 涉及编制虚假资料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被罚10万元 涉及编制虚假资料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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