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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人寿保险江西安义营销服务部被罚11万元 涉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2023年6月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安义营销服务部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唆使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2023年6月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安义营销服务部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唆使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对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安义营销服务部警告,处11万元罚款。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安义营销服务部成立于2008-06-26,负责人为宋权,企业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文峰路蔚蓝嘉园杨梅二路B区2-111、112、207-210,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

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合众人寿保险江西安义营销服务部被罚11万元 涉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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