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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辽宁分公司因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原因 被罚款29万元

2023年7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因:一、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行为;二、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的行为;三、未按监管规定向投保人披露保险合同信息的行为

2023年7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因:一、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行为;二、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的行为;三、未按监管规定向投保人披露保险合同信息的行为,根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3号)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合计人民币29万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282.65亿元人民币。作为《财富》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保险市场领导者的地位,被誉为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实力雄厚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淀,中国人寿拥有比肩全球的雄厚实力。截至2012年,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已连续十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

根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违反本办法,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辽宁分公司因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原因 被罚款29万元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辽宁分公司因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原因 被罚款29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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