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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人寿保险上海分公司因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 被罚款1万元

2023年11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存在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的行为,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2023年11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存在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的行为,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中融人寿是一家保险服务提供商,旗下保险产品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主打产品为理财类保险中融融富宝两全保险,以及风险保障型产品中融安心呵护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

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沪金罚决字〔2023〕2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金罚决字〔2023〕25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存在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1月1日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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