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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开罚单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云南分公司被罚5万元

2023年11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罚款5万元。

2023年11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罚款5万元。

中华财险,全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6年12月设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也是全国唯一一家以“中华”冠名的财产保险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保险”)。2012年底,中华保险引入资本实力雄厚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和战略投资者,从根本上提升了整个集团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迈进了新的历史阶段。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于2012年达到146.4亿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金罚决字〔2023〕2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金罚决字〔2023〕24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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