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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生育保险怎么办?

“离职后生育保险怎么办?”这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需要注意是,生育保险政策“因地而异”,具体的生育保险待遇还需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离职后生育保险怎么办?”这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需要注意是,生育保险政策“因地而异”,具体的生育保险待遇还需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金投保险网小编表示,您从单位出来(辞职、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并已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入到个人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额医疗保险费。

生育保险是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8%统一缴纳,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您已从原单位离职,职工与用人单位一旦终止劳动关系,职工个人不能缴纳生育保险费,因此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另外,根据《关于我市城区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发【2012】111号文件规定: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正常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其配偶无工作单位发生正常生育(顺产、难产、剖宫产),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其生育医疗费未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支付的,由男职工参保单位按规定提交《宜昌市城区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医疗费补助申请表》及《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发票原件等资料,经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审核后,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助1500元。

【案例】

张女士来电咨询:产假结束后,自己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于是准备辞职,生育的报销单也交上去审批了,如果在没有拿到此费用之前离职了,还能拿到吗?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怀孕期、生育期、哺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市政府133号令《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的参保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因个人原因解除的,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单位破产等原因造成的,将由单位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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