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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上海医保账户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介绍-第2页

减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自费医疗费负担,更好地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医疗保障作用,提升群众对医改的获得感,经上海市委、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1月1日起,上海市将试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自愿为本人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投保须知】

保险人范围:投保时已经参加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个人历年医保账户余额符合下表约定条件、身体健康、符合保险公司承保条件者。

首次投保年龄范围为16周岁(含)-65周岁(含)。但对于政策实施之日已满66周岁(含)的人群,需在政策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投保,第一次投保年龄可以放宽75周岁(含)

太平洋保险上海医保账户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介绍

投保人范围: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限被保险人本人。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

保险期间:一年。

【保障内容】

45种重大疾病:等待期90天后,对被保险人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初次确诊发生合同所列的恶性肿瘤、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等45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保险金。(该产品提供10万元、20万元两档保额可选)

其中,被保险人连续投保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无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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