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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2016社会保险申报核定知识问答-第6页

汇总表中的申报人数栏请各单位按已申报缴费的各险种实际人数填报,并以拷贝(或下载)的单位申报花名册为准。对于申报时已办理社保缴费减少的参保职工可以零申报,并在汇总表的备注栏加以说明。

瑶海区(窗口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999号东都大厦五楼瑶海区创业服务中心基数核定窗口服务电话:64696241监督电话:64696251);

包河区(窗口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创业服务大厅服务电话:63357145监督电话:63357380);

庐阳区(窗口地址:合肥市亳州路182号庐阳区政务服务中心18号窗口服务电话:65699354监督电话:65699528);

蜀山区(窗口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279号蜀山区行政服务中心11号窗口服务电话:65597566监督电话:65597576);

高新区(窗口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800号高新创业园C1楼劳动备案窗口服务电话:65869540监督电话:6531558765359609);

经开区(窗口地址:合肥市翡翠路398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人事劳动局窗口服务电话:63679047监督电话:63679131);

新站区(窗口地址:合肥市文忠路999号新站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服务电话:65777239监督电话:65777106)。

十二、单位申报核定时需携带哪些资料?

答:申报核定需携带下列资料:

1、《2015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一式两份);

2、《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汇总表》(一式两份);

3、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见文件附件);

4、2014年度3、6、9、12月单位工资表。以上资料请携带原件、复印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原件审核后当即退还缴费单位,复印件交由审核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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