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特定群体养老保险问题,今年,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省、市出台了新的缴费政策。
具备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吉林省失业保险管理办法》(2008年5月吉林省人民政府令198号)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按规定缴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从2017年1月1日起,参保失业人员不用再等社平公布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参保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30日内,到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到市社保局待遇处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自原用人单位为其开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之日起,超过60日不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