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育保险业务: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在本单位女职工怀孕三个月内、计划生育手术前十五日内到医保中心领取《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
宿州市生育保险业务:
一、登记
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在本单位女职工怀孕三个月内、计划生育手术前十五日内到医保中心领取《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医保中心、职工所在单位、职工本人各一份),按规定填写,选择好定点服务机构并由单位盖章签字后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1寸照片三张;
2、《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及复印件; 3、其他。
二、定点就诊
参保职工持《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医保就诊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定点服务机构刷卡就诊。参保职工出院时只需结清自付费用即可,其余费用由定点服务机构按月与医保中心结算。
三、非定点生育费用报销
由参保职工填报《宿州市生育保险职工转诊审批表》或《宿州市生育保险非定点服务机构生育申请表》,由定点服务机构提出建议,持相关病历资料及准生主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职工在分娩后60天内携带下列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报销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生育保险登记审批表》、《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障卡;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还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4、生育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出院小结、医嘱单复印件;
5、费用清单及有效票据等材料;
6、经办机构审批的材料。
四、非定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
由参保职工填报《宿州市生育保险职工转诊审批表》或《宿州市生育保险非定点服务机构生育申请表》,由定点服务机构提出建议,持相关病历资料及准生主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职工在治疗终结后60天内携带下列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报销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生育保险登记审批表》、《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障卡;
2、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还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3、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流产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出院小结、医嘱单复印件;费用清单及有效票据等材料;
4、经办机构审批的材料。
五、因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当期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职工在治疗终结后60天内携带下列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报销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障卡;
2、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还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3、还应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出院小结、医嘱单复印件(病理产科及并发症需提供病历复印件);
4、费用清单及有效票据等材料。
六、生育津贴申领
参保单位经办人在参保职工生育180天内、流产或施行宫外孕手术后30天内,到市医保中心领取《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按规定填写并由单位盖章后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1、《生育保险登记审批表》、《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障卡;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还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4、生育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出院小结等材料;
七、办理时限
1、转外治疗和异地分娩审批,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
2、申领生育津贴或非定点生育费用报销的,手续齐全的,当月申报次月领取费用。
八、咨询电话:3066909
<上一篇 武汉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问答
下一篇> 佛山市生育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相关推荐
-
2019年8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提出“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医疗保险 2022-6-29 9:42:580阅读
-
6月14日,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地方调增乙类药品消化工作的通知》(川医保规〔2022〕8号)...公司动态 2022-6-14 10:00:340阅读
-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原省增补药品第三批消化名录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37号),通化谷红药品谷红注射液以及吉林天成药品复方脑肽节苷脂注射液、复方曲肽注射液自2022...医疗保险 2022-6-14 9:44:000阅读
-
1、参保用人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生育保险知识 2022-5-24 13:49:270阅读
-
1、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在符合生育保险开支范围的可按规定支付。...生育保险知识 2022-5-23 14:05:32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