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56号)文件。
⑸个人银行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7.企业和职工如何进行申报?
答:⑴个人将申报资料提交所在企业,企业无偿在1个月内为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⑵企业初审后,由企业到核发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证书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并将所有申报资料交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⑶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单位地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办公区4楼,联系电话:0875-2233870
8.同一年度内可否重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答:不能。根据文件规定,同一参保人一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我市范围就业或其他补助资金给予的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的技能提升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9.企业和职工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了解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答:可以通过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保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微信平台进行了解、查询、下载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各类表格及相关资料,还可以通过以下经办机构咨询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