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微保意外伤害保险”属于短期意外保障产品,提供意外身故或全残、猝死及意外伤残保障。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受益人确知其没有死亡的,受益人应于知道后30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依法确定。
【责任免除】
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猝死或伤残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提示:
加黑字体是要重点关注的点。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猝死或伤残的,本合同终止。退还伤残时的合同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13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猝死或伤残的,本合同终止,退还身故时的合同现金价值。
总结:
现金价值=保险费×(1-手续费比例)×(1-保险经过日数 / 保险期间的日数),经过日数不足1 日的按1 日计算。手续费比例占保险费的 25%。
若本合同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现金价值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