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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医保如何报销?医保用药有何规定?-第3页

参保人员就医应如何合理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如何就诊、如何结算医疗费用?医保用药有何规定?使用特殊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项目的应如何办理审批和报销手续?

使用特殊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项目的应如何办理审批和报销手续?

特殊医疗费的范围、支付标准、报销流程目前全市尚有一些差异。市直管理办法:

(1)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使用特殊材料(如心脏起搏器、人工晶体、钢板等)及符合医保政策的特殊检查和治疗项目,需凭定点医院出具的材料申请登记表(医生签名、医院医保办盖章)、医保证卡到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服务窗口办理审批手续,其上述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其余医疗费用划卡结算。个人垫付费用凭相关材料到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服务窗口审核报销。

(2)参保人员使用特殊材料费用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医用特殊材料支付范围和标准》,单次合计费用不超过200元,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中支付;200元以上,按下列分段在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按比例支付:200元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报销90%;5000元以上至1万元的部分报销85%;1万元以上至万元的部分报销80%;3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5%。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对医用材料费用年度支付最高限额5万元。符合医保政策支付范围的特殊检查和治疗项目,按政策规定先负担个人自付部分后纳入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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