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社会保险法》,根据《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沪府发〔2014〕30号),现就本市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以下简称职工遗属)、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死亡后其配偶(以下简称精减老职工配偶)....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5月19日讯:为切实贯彻《社会保险法》,根据《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沪府发〔2014〕30号),现就本市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以下简称职工遗属)、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死亡后其配偶(以下简称精减老职工配偶)和被征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户籍的职工遗属、精减老职工配偶,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已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职工遗属、精减老职工配偶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低于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给予补足,补差金额由原生活困难补助费资金渠道列支。
三、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人员,符合享受本市职工遗属或精减老职工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条件,且领取的养老金低于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可在按规定办理生活困难补助申领手续后给予补足,补差金额由生活困难补助费资金渠道列支。
四、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应每年定期对职工遗属、精减老职工配偶的收入等信息进行核查,并按规定核定其生活困难补助费金额;对未按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材料的,市社保中心暂停发放其生活困难补助费,待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后按规定核定其生活困难补助费金额,并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续发。
五、已按本市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被征地人员未就业的,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六、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关注手机金投网(http://m.cngold.org),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
相关推荐
-
不一定。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员等可能长期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工作人员,如发生中暑,经当...工伤保险知识 2023-7-20 11:00:120阅读
-
2023年绍兴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企业按规定...生育保险知识 2023-7-17 10:51:580阅读
-
1、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深圳市;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未曾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养老险知识 2023-7-12 10:46:180阅读
-
1、在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2、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3、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4、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社保知识 2023-7-11 10:49:470阅读
-
日前,中国社保金融发展论坛城市系列研讨活动在长春举行。本次活动以“数字化转型提升养老金融服务效能”为主题,并正式启动2023中国社保金融发展年度调查活动,致力于为提升养老金融服务效能提供积极助力。...养老金 2023-6-25 9:30:57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