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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与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第3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各级保险监管部门、扶贫部门和保险机构按照人民银行、保监会、扶贫办等7部门....

(五)精准对接健康保险服务需求。保险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不断改进大病保险服务水平,提高保障程度,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研究探索大病保险向贫困人口予以倾斜。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社会慈善等衔接,提高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面向贫困人口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参与医疗救助经办服务。

(六)精准对接民生保险服务需求。保险机构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积极开发推广贫困户主要劳动力意外伤害、疾病和医疗等扶贫小额人身保险产品。重点开发针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失独老人、残疾人等人群的保险产品,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开辟异地理赔绿色通道,为农村居民安居生活提供保障。进一步扩大农房保险覆盖面,不断提升保障水平。积极开展农村治安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试点。探索保险服务扶贫人员队伍新模式,为各地政府、企事业单位驻村干部和扶贫挂职干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提供保险保障。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巨灾保险试点。

(七)精准对接产业脱贫保险服务需求。积极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为贫困户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增强贫困人口获取信贷资金发展生产的能力。探索推广“保险+银行+政府”的多方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对扶贫信贷保证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鼓励通过农业保险保单质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等方式,拓宽保险增信路径,引导信贷资源投入。探索开展贫困农户土地流转收益保证保险,确保贫困农户土地流转收益。结合农村电商、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业新业态,开发物流、仓储、农产品质量保证、互联网+等保险产品。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探索开展“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保险资金支农融资”业务试点,协助参保的贫困人口更便利地获得免担保、免抵押、优惠利率的小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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