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第4页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16〕11号),加快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促进我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四、加强制度保障,健全长效机制

(一)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完善房地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控制宗地出让规模,平抑出让地价波动。将规划设计条件明确的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等符合绿色建筑的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探索土地弹性年期出让。支持有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参与土地竞拍。

(二)完善开发经营制度。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建立房地产项目动态信息库。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鼓励项目主体结构结顶后预售。鼓励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委托房地产企业代建代管。结合企业经济社会贡献、产业化水平、品牌信誉度等,建立房地产企业资质综合认定体系。

(三)完善财税信贷制度。探索省内房地产项目分公司开发模式。建立完善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预征动态调节和清算机制。对货币化安置比例高的地区给予融资倾斜。

(四)完善统计监测制度。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分析制度,建立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商品房库存统计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快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体系,实行企业资质、开发项目、在售楼盘动态跟踪管理。

五、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房地产去库存、稳价格、调结构的主体责任,建立定期会商、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各级建设(规划、房管)部门要发挥具体牵头作用,加强分析研判,加强规划管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提出有关措施建议;国土资源部门要发挥土地要素调控作用,管好土地供应“闸门”;财税、金融等部门要发挥杠杆调节作用,严格落实国家调整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

(二)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各市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监督。省级相关部门要制订配套政策,并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约谈、挂牌督办。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督查考核,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环境。

本行动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关注手机金投网(http://m.cngold.org),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

相关推荐

  • 从今年6月1日起,中国银保监会将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于近期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试行期暂定一年。...
    0阅读
  • 13日下午,省政府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省委书记袁家军会见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罗熹一行。...
    0阅读
  • 在浙江省直单位缴存公积金的职工,27日起可在支付宝上办理无房提取、离退休提取、本市本人购房提取公积金等业务,这项服务在全国尚属首次。...
    0阅读
  • 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市、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及时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
    0阅读
  • 浙江保监局决定对泰康人寿浙江绍兴中心支公司罚款人民币6万元。...
    0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