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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第9页

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自2012年本市率先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以来,各项改革措施相继落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十七)优化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

按照本市医疗功能定位和人口疏解目标,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机构设置等相关规划,调整优化医疗资源,提升整体利用效率;增强相关规划的约束力,定期向社会公示规划执行情况。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要求,统筹研究完善首都医疗服务体系,有序调整优化公立医院布局。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增量,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避免盲目扩张。通过疏解中心城医疗资源、政府投资新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在通州区规划建设大型综合医院、高水平妇儿医院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提升市行政副中心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院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鼓励采取迁建、整合、转型等途径将部分城区利用率较低的医院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机构。加快专业康复护理机构建设,鼓励引导其与大医院合作。

2016年,出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床位调控、加强康复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研究制定引导中医院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持续推动一批重点医疗机构加快疏解。

(十八)促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及本市贯彻意见,研究完善医疗机构合作试点政策,引导在京医疗机构通过合作办医、专科协作、技术支持、远程会诊、对口支援等形式,与津冀两地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加强京津冀三地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采供血等领域的合作。

2016至2017年,积极推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落实与河北省张家口、唐山、保定、承德等城市的医疗卫生领域合作。

(十九)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医疗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推进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革。加强相关制度规范,严格进行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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